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53,25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金雪
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
品、海通年年旺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财鑫87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
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受托 预计 预计收 是否
方名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年化 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 构成
称 类型 (万元) 收益 (万元) 类型 关联
率 交易
兴业 银行理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97318011 5650 2.6%— / 无固定期限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3.1% 收益
兴业 银行理 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300 2.8%— / 无固定期限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9B319011 3.1% 收益
兴业 银行理 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 300 3.6% 0.91 1个月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民币理财产品 98R17012 收益
海通 券商理 年年旺 5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19,000 5% 918.76 12个月 浮动 否
证券 财 划 SEF053 收益
海通 券商理 年年旺 5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2,500 5% 71.91 7个月 浮动 否
证券 财 划 SEF053 收益
海通 券商理 年年旺 5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2,500 5% 92.46 9个月 浮动 否
证券 财 划 SEF053 收益
财通 券商理 鑫 8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3,000 4.8% 1,104 12个月 浮动 否
证券 财 收益
合计 53,250 2,188.04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详细购买清单
序号 合同签署日期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理财本金
(万元)
1 2021 年 1 月 4 日 2021 年 1 月 4 日 无固定期限 5060 万元
2 2021 年 1 月 4 日 2021 年 1 月 4 日 无固定期限 200 万元
3 2021 年 1 月 5 日 2021 年 1 月 5 日 无固定期限 390 万元
(2)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3)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4)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5)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6)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交易杠杆倍数:无。
(9)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 月 4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 月 4 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理财本金:300万元
(5)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6)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8)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9)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10)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 月 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 月 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2 月6 日
(4)理财本金:300万元
(5)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周期理财收益指客户在该投资周期内实际持有本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客户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本
金×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
(6)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理财产品费用包含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以及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每日计提,定期收取。本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为0.01%,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详见《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投资运作收益扣除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超过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时,兴业银行有权按季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超额收益(年化收益率)不超过0.5%,兴业银行按季就全部超额部分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超额收益(年化收益率)超过0.5%,则超额收益(年化收益率)超过0.5%的部分80%归存续客户所有,20%作为兴业银行的投资管理费。若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等于或小于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销售管理费和产品托管费之和,兴业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本产品暂不收取申购费,如有变更,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兴业银行网站公告。兴业银行保留变更理财产品费率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一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