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0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善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21,21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及收益类型:华夏银行138号龙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兴业
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涌泓1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上均为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19年2月27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
行的较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
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
2、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委托理 委托理 预期年化 是否构成
公司名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类型 财起始 财终止 收益率(%) 关联交易
称 (元) 银行名称
日期 日期
浙江爱
兴业金雪球添利
婴室物 2,100,000.00 20200120 工作日可 兴业银行
快线净值型理财 浮动型 否
流有限 随时赎回 嘉善支行
97318011
公司
上海爱
国投泰康信托涌
婴室商
泓 1 号证券投 30,000,000.00 20200121 20200421
务服务 安信证券 浮动型 否
资集合资金信托
股份有
计划 GT1NXW
限公司
上海爱
国投泰康信托涌
婴室商
泓 1 号证券投 30,000,000.00 20200121 20200721
务服务 安信证券 浮动型 否
资集合资金信托
股份有
计划 GT1NXW
限公司
上海爱
婴室商 138 号龙盈企业 华夏银行
务服务 定制理财 150,000,000.00 20200121 20200721 浮动型 否
股份有 1910655013801 黄浦支行
限公司
合计 212,100,000.00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较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不
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
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华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1)产品名称:138号龙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
(2)管理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募集期: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含)(根据市场
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或调整相关日期,募集期最后一日 17:30(含)后不可认购)
(5)成立时间及到期日:成立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到期日2020 年 7 月
21 日,理财产品正常到期;如理财产品因故提前或延迟到期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发布的公告为准。
(6)相关费率:扣除各项费用(包括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后,产品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低于或等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不收取超额管理费;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20%归投资人所有,其余 80%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理财资金运作期间以及追索理财资金可能产生的信托费用、投资顾问费用、税费、审计费、律师费、公证费、清算费用等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从理财资产中支取。
(7)份额净值:份额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8)份额净值公告日:产品到期后的第2个工作日为份额净值公告日,公告产品到期日的份额净值。
(9)到期/终止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兑付:华夏银行将于到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投资结果向客户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客户到期/终止本金及收益金额=客户持有本产品的份额*本产品到期/终止日的份额净值,金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舍去。
(10)其他规定:募集期认购申请日(含)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投资者资金按期间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理财产品到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11)投资对象:本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债券远期、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投资品,以及通过信托/资管计划投资于委托债权、各类受(收)益权、应收账款等其他投资品。
2、兴业银行嘉善支行
(1)产品名称: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与确认日:本产品投资封闭期以后,正常情况下每个工作日(银行公告暂停开放的日期除外)8:00-15:15可提交申购申请。本产品投资封闭期以后,正常情况下每个工作日(银行公告暂停开放的日期除外)8:00-15:15可提交赎回申请,赎回资金当天划转至客户账户。
(5)相关费率:理财产品费用包含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每日计提,定期收取。本产品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为0.20%,托管费年化费率为0.03%,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不超过0.20%,若投资资产组合净值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达不到业绩比较基准,则兴业银行不收取当日的投资管理费。本产品不收取申
购费和赎回费。兴业银行保留变更上述理财产品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兴业银行网站或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6)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以份额形式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单位净值为提取投资管理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分配。
(7)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当出现本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情形,兴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兴业银行将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支付日(一般不晚于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兴业银行应将客户理财资金于指定的资金支付日(遇非工作日顺延)内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到账日之间资金不计付利息。
(8)投资对象: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列不低于 80%。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涌泓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托管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4)信托单位最低认购/ 申购/ 追加申购金额:1. 合格投资者为自然人,
初次认购/申购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后续继续追加申购的,在满足“届时该委托人所持有的信托单位总份数不
低于 300 万份”的前提下,可以 10 万元的整数倍继续追加申购;2. 合格投资
者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初次认购/申购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后续继续追加申购的,在满足“届时该委托人所持有的信托单位总份数不低于 100 万份”的前提下,可以 10 万元的整数倍继续追加申购;3. 特定受益权委托人申购总金额为 100 万元。不符合上述认购金额要求的认购/申购/追加申购申请为无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