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章祥,2009 年 3 月至今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3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涛,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 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浙江鑫甬生物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
2022年3月15 深圳证券交 存在的未能对招股说
1 章祥 日 自律监管措施 易所上市审 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
核中心 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
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
意义务等问题采取书
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预计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 20 万元,两项(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85 万元。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