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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09 沪市 兴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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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
日常经营以及未来战略布局资金储备等因素,未来将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20,624.7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金额为 45,126.43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 万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5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80,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624.7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 45,126.43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为3,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所处行业为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海运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2020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运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海运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小海运企业做专做精做特,鼓励海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和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形成若干全球综合物流运营商。2021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2022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在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水路运输市场稳定向好发展,并朝着“海运强国”的目标持续迈进,我国海运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际方面,随着产业转型,欧美国家逐渐放弃本土炼油业务,全球炼油产能加速向亚洲转移,全球炼化产能格局的演变推动全球化学品航运市场发生区域结构变化,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国内大型炼化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炼化项目,也为我国海运企业带来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内方面,随着国内沿海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下游客户货运需求大幅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当前,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国内化学品龙头地位的同时,将大力拓展 LPG 与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并加大对安全管理、数字航运的持续投入。因此,公司需要资金支持,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未来需要持续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加大资源投入,丰富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476.74 万元,同比增长 38.44%;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24.75 万元,同比增长 3.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9,692.47 万元,同比上升 5.17%。为有效推动公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急需新增船舶的投入,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积极拓展清洁能源运输与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55%,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根据《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以 11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对投资者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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