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产品范围: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 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5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85,733,300.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 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后拟投
号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12,200.00 12,200.00 12,200.00
2 MR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3 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 28,700.00 28,700.00 7,509.29
4 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50,500.00 - 21,365.20
5 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 21,630.00 21,630.00 21,630.00
项目
6 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 8,200.00 8,200.00 8,2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38,450.00 9,296.67 9,296.67
合计 178,680.00 99,026.67 99,201.16
注:2022年 9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21,365.20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
购建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18,730万元,在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资金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9,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