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兴明先生、陈其龙先生、张文进先生、王良华先生、柯文理先生、陈其德先生、陈其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杜兴强先生、朱炎生先生、程爵浩先生、曾繁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兴强先生、朱炎生先生、程爵浩先生、曾繁英女士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杜兴强先生、曾繁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阅被提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均具备相关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
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志扬先生、徐加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将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
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