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主要内容: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 32,872,095.27 元。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5,653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 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3,727,482.87 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18,700,784.23 元,2019 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5,026,698.64 元;
加上 2019 年初未分配利润 300,335,389.17 元,扣除 2019 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
47,305,015.87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8,057,071.94
元。
根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 32,872,095.27 元。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5,653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相关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 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