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3月9日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9.20万股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3
月9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20万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372.00万股的2.13%。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0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黄明 董事 10 6.36% 0.14%
尹小梅 副总经理 10 6.36% 0.14%
李财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 6.36% 0.14%
王武灵 副总经理 10 6.36% 0.14%
鲍松林 董事 8 5.09% 0.11%
邹帅文 副总经理 8 5.09% 0.11%
顾新 副总经理 8 5.09% 0.11%
廖云峰 财务总监 8 5.09% 0.1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62人) 85.20 54.20% 1.16%
合计 157.20 100.00% 2.1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9.74元。
6.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 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A.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
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参照《证券法》中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6个月后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个36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次解除限售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A B C D
评价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80% 60% 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王武灵先生和鲍松林先生、鲍陈露女士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书或报告。
2.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王武灵先生和鲍松林先生、鲍陈露女士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