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编号:临2021-008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54,549,591.87元(合并报表),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251,560.56 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50,298,031.31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96,286,212.99 元。其中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2,515,605.58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251,560.56 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38,264,045.02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59,481,438.45 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0,6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602,00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如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中远期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