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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9 沪市 九华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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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9:九华旅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03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发行人”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申购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投资者资格、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网下报价规则、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九华旅游”,股票代码为“603199”,该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9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询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76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6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8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31%。
    4、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5年3月5日(T-5日)和2015年3月6
日(T-4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报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该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6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6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680万股。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到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
    在剔除报价最高部分之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发行人实际的资金需求、发行费用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名单和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五、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T-1日)和2015年3月12日(T日)的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不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申购数量须为:(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3月16日(T+2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示并着重说明,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备案。
    1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1、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2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2015年3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2015年3月1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回拨安排”。
    13、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
    14、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如果网下投资者存在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四十六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向协会报告,协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并在协会网站公布。
    15、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
    (4)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量未达初步询价结束后确定的网下发行总量;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6)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并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7)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16、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7日)登载于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年3月3日,  接受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请
       周二)
        T-6日
(2015年3月4日,  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请截止日(15:00截止)
       周三)
        T-5日
(2015年3月5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周四)
        T-4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2015年3月6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周五)
        T-3日
(2015年3月9日,  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周一)
        T-2日
(2015年3月10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二)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5年3月11日, 网上路演
       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9:30-15:00)
         T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9:30-15:00;申购资金有效到账
(2015年3月12日, 时间16:00之前)
       周四)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2015年3月13日, 网上申购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