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0-021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霍山县佛子岭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4,396,6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29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永培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刘振国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孙汪胜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34,396,507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34,396,507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34,396,507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选举倪永培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6,714 99.998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秦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634,387,214 99.9985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张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四 634,386,714 99.998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杨照兵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6,714 99.998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叶玉琼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91,114 99.9991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倪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634,386,714 99.9984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选举於恒强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6,711 99.998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许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91,611 99.9992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刘振国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6,711 99.998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 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6.01 选举程培华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3,111 99.9978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 选举舒启军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7,011 99.9984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3 选举郝万祥先生为公司第四 634,386,711 99.9984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 35,54
1 -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 6,657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规划
2 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35,54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的议案 6,657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倪永培先生为公司 35,53
4.0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6,864 99.9721
事
4.02 选举秦海先生为公司第 35,53 99.9735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64
选举张丹丹女士为公司 35,53
4.0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6,864 99.9721
事
选举杨照兵先生为公司 35,53
4.04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6,864 99.9721
事
选举叶玉琼先生为公司 35,54
4.05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264 99.9845
事
4.06 选举倪杨先生为公司第 35,53 99.9721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864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於恒强先生为公司 35,53 99.972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861
5.02 选举许立新先生为公司 35,54 99.9859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61
5.03 选举刘振国先生为公司 35,53 99.972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86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
6.0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选举程培华先生为公司 35,53
6.01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261 99.9620
表监事
选举舒启军先生为公司 35,53
6.02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7,161 99.9730
表监事
选举郝万祥先生为公司 35,53
6.03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6,861 99.9721
表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3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发生。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谢发友、杨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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