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198 证券简称: 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 2018-02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安徽省霍山县佛子岭镇迎驾山庄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7,207,2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80.90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倪永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 宋书玉先生、 秦海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吴安琳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汪胜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杨照兵先生,副总经理叶玉琼先生、
巩德江先生, 财务负责人舒启军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38,860 99.9894 0 0.0000 68,400 0.0106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38,860 99.9894 0 0.0000 68,400 0.0106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38,860 99.9894 0 0.0000 68,400 0.0106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和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38,860 99.9894 0 0.0000 68,400 0.0106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94,060 99.9979 13,200 0.002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38,860 99.9894 0 0.0000 68,400 0.0106
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A 股 647,138,860 99.9894 0 0.0000 68,400 0.01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9,038,710 99.8542 13,200 0.1458 0 0.0000
6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业务承
8,983,510 99.2444 0 0.0000 68,400 0.7556
办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7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发生。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任浩、 杨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