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5 月 29 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27.62 元/股调整为 26.9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3.74 元/股调整为 53.1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
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发布了《上海保隆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12,053,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35,714,156.80 元(含税)。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7.62-0.64=26.98 元/股。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3.74-0.64=53.10 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
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27.62 元/股调整为 26.98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3.74
元/股调整为 53.10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