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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 483 人调整为 478 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483 名拟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4 名
激励对象主动放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83 人调整为 478 人,上述激励对象放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数量由其他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完成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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