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259,800 份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
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
票期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和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9、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
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
(元/股) (万份) 量(万份)
2021/9/8 28.13 271.22 372 25.00
2022/8/1 54.05 25.00 67 0.0
注:上表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为董事会授予的数量和人数,其中首次授予期权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 269.18 万份。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自主行权截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 行权后剩 取消行权数 因分红送转导致行权
止日期 (元/股) (万份) 人数 余数量 量及原因 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
(万份) 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
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
2022/9/30 27.93 92.1833 271 165.1267 11.87 万份 利 0.20 元(含税),
(离职)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调整为 27.93
元/股。
2022/12/31 27.93 17.1067 57 148.02 无 同上
2023/3/30 27.93 8.22 24 139.8 无 同上
2023/6/30 27.93 5.335 18 134.465 无 同上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
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可行权比例为获
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