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999,98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779,507.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220,480.30 元已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已累计投入金 投入进度
(万元) 入(万元) 额(万元)
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 72,058 64,800 0 0%
器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 27,000 27,000 100%
合计 99,058 91,800 27,000 29.41%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648,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情况,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有不低 于 2 亿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 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