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隆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杰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佳润”)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汽杰思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9,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山南佳润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4,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汽杰思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8,679,24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7%);山南佳润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764,45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其 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8,679,246
上汽杰思 8,679,246 7.27%
一大股东 股
IPO前取得:1,764,452
佳润杰思 5%以下股东 1,764,452 1.48%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汽杰思 8,679,246 7.27% 同一普通合伙人
佳润杰思 1,764,452 1.48%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443,698 8.75%—
上汽杰思、山南佳润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原因
区间 源
上汽杰思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6/20~ 竞价交易减 按市场 IPO前取 基金到
8,679,246股 7.27% 2018/11/28 价格 得 期退出
持,不超过:
8,679,246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8,679,246
股
协议转让减
持,不超过:
8,679,246
股
佳润杰思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6/20~ 竞价交易减 按市场 IPO前取 基金到
1,764,452股 1.48% 2018/11/28 价格 得 期退出
持,不超过:
1,764,452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64,452
股
协议转让减
持,不超过:
1,764,452
股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用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8.7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非法人企业股东上汽杰思、佳润杰思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有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上汽杰思承诺,法定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按
如下计划执行:
(1)减持应满足的条件
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要求。
(2)减持数量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保隆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
(3)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5)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保隆科技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保隆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保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