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1-046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66 万股,占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 24,000.00 万股的 1.525%。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上市日期:2017 年 05 月 31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 98 号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设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无染色、印花、洗水、砂洗工艺);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
(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 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 化妆品零售;箱包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 销售;化妆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822,541,540.04 1,114,387,789.04 1,132,130,63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522,069.76 8,813,123.32 38,364,27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641,447.09 -2,185,612.37 23,578,78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59,641.54 115,485,978.65 -24,796,85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5,911,928.83 922,525,741.06 944,715,840.64
总资产 1,092,262,187.75 1,138,560,851.04 1,280,920,778.29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8 0.0367 0.15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1277 -0.0091 0.09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4 0.94 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3.51 -0.23 2.5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王卫东、董事林亮、董事
于川、董事何定佳,独立董事佟成生、陈虎、吴声。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孙进、监事黄建勋、职工监事张丽艳。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3 名,分别是:总经理王卫东、副总经理林亮、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云菊。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三、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6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4000.00
万股的 1.525%。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66 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
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告时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张云菊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5.12 4.13%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5 人) 350.88 95.87% 1.46%
合计(66)人 366.00 100.00% 1.5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需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其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4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