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决议有效期限:自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9.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13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11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5、2023-084)。
截至本公告日,前次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6,020.28 万元,含置换
预先投入金额 34,315 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0,493.4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 55,493.4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0 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序 项目投资 承诺使用 累计使用募 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
1 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 120,452.86 75,452.86 50,972.50 67.56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 99,903.63 58,883.63 48,350.93 82.11
建设项目
年产 1.8 亿套 LED灯生产基地
3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 145,203.61 115,203.61 87,390.44 75.86
地建设项目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4,035.00 16,035.00 11,038.17 68.84
5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 99,065.00 84,745.75 78,268.23 92.36
目
合计 488,660.10 350,320.85 276,020.28 78.7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
内,即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同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