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18 日
目 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9议案三: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5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7议案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8议案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9议案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议案九: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1议案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4议案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 ........ ........…. 26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 不得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或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12 月 25 日 15 点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40 楼公司会
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贵钦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本次股东大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并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情况,拟改聘广东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
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以下是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290 人、合伙人 33 人、
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9 人。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254.09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7,227.1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624.67 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452.22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因在职业行为中发生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刘火旺, 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1999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
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健业,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新伟,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
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月 18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1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