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2 股票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 -03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2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891.0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8 月 22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56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建设期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1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 41,500.00 16,423.64 39.58% 24 个月
改性体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195.50 1987.64 62.20% 12 个月
3 智能化改造项目 3,195.50 414.80 12.98% 12 个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涉及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智能化改造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技术中心进行装修改造,新购置国内外高端研发、检测设备和应用软件,新增研发人员,对行业技术及相关应用进行重点研发。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一直深入调研市场,密切关注全球范围内聚氨酯系列技术发展及科研创新。但近年来宏观经济增幅放缓,市场环境发生诸多不确定性变化,并且聚氨酯系列衍生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对研发设备的选型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现有研发技术的先进性及前瞻性,公司在研发设备的选型、人员配备等方面更为谨慎。
为了最终能够建设成具有高标准的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行业特点及技术发展趋势,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和协
同效益,放缓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度,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应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
2、智能化改造项目
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基建施工与规划设计涉及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相关基建工作整体进度较原计划建设进度存在滞后,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后续工程落实生产环境装修、设备购置及调试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
鉴于目前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预期配套设施建设、场地装修、设备及集成方案选型再到验收及安装调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均需更多时间,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将上
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进展等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性质、投资总额和
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