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58人。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赵宇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相关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于2024年2月2日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消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由原不超过66名调整为58名。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杨林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2.00 6.88% 0.07%
胡守天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9.00 2.81% 0.03%
王海波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9.00 2.81% 0.03%
付康 中国 董事 9.00 2.81% 0.03%
李代萍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 9.00 2.81% 0.03%
秘书
刘柏林 中国 副总经理 19.00 5.94% 0.06%
肖永号 中国 副总经理 9.00 2.81% 0.03%
杨万华 中国 财务总监 7.00 2.19% 0.02%
小计 93.00 29.06% 0.28%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0 167.00 52.19% 0.50%
人)
三、预留部分 60.00 18.75% 0.18%
合计 320.00 100.00% 0.96%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二)律师事务所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