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7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登记、备案等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如下:
修改条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第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十一条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秘书。 书。
第三章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 隐藏部分身份证号码
第十九条 式如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
式: 式:
第四章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第八十二条 2.公司监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名,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 提名,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
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四)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
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 有关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意图
有关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意图 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
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 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
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 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
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 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
第四章 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监事
第八十二条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监事 职责。提名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
职责。提名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 交股东大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由监事会
交股东大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由监事会 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符合前述第
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符合前述第 (一)至(三)规定的单独或合并持股比例
(一)至(三)规定的单独或合并持股 3% 的股东自行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的,由提名
以上的股东自行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的,由 股东负责制作提案;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提名股东负责制作提案。 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
独立董事的权利;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
第四章 举产生。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选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选 举的董事(包含独立董事)或监事为 2 名及
举的董事或监事为 2 名及以上的,应当采用 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
累积投票制。 事时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
露。
第一百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第一百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
第五章 第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百条 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 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董事
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或独立董事中
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独立
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〇四条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第一百〇四条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第五章 第 的设置和履行职责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的设置和履行职责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一百 0 四条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〇九条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 第一百〇九条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
部门的要求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 部门的要求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
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科学决策。 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 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
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批 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批
准。 准。
第五章 第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一百 0 九条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第六章 第 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 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
一百二十四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
条 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二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