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2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项目”“110kV 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22]49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83,291,852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87,841,36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33,279,56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54,561,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43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发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9,042.91 30,050.63
2 110kV 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 7,330.59 7,057.33
改项目
3 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 12,832.68 5,683.26
4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250.00 4,893.66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
合计 85,456.18 47,684.88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审 慎评估当下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项目”“110kV 及以下 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份,“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的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份。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前述项目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主要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 抗力原因影响,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 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和延后,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较公司在《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公告编号:2022-027)有所推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