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正新材”)高级管理人员沈宗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536,5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沈宗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符合上市公司
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
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沈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沈宗华 高级管理人 536,523 0.41%IPO前取得:536,523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18/2/22~
沈宗华 70,000 0.05% 20.11-20.11 2018-1-13
2018/2/2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减持合拟减持 拟减
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股份来 持原
名 数量(股)持比例 期间
区间 源 因
称
竞价交易减持, 个人
沈宗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8/25~ 按市场 IPO前
不超过:80,000 资金
华 80,000股 0.06% 2019/2/21 价格 取得
需求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宗华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
本人自华正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已持有的华正新材股份,也不由华正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本人担任华
正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华正新材股份
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华正新材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
不再卖出华正新材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华正新材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沈宗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沈宗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沈宗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沈宗华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