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3-105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9 月 2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85 弘元绿能 2023/9/1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杨建良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4.22%股份的股东杨建良,在 2023 年 9 月 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临时提案名称
1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行政楼二楼会议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
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2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及 2023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9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