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3-017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单晶方棒、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对方总计向子公司采购单晶方
棒 1 万吨及单晶硅片 2.5 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参照 InfoLink Consulting
最新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测算,预计 2023 年销售金额为 53.77 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产品规格产生波动,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
限为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后续的销售收入,但是对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3 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产品规格产生波动,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如对方减少采购数量,需按差额量承担违约责任。如确实发生采购数量不及合同的事项,该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按原定合同执行产生的收益。由此,公司执行本合同实际能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与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洛阳”)就“单晶方棒、单晶硅片”的销
售签订合同。对方自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总计向子公司采购单晶方棒 1
万吨及单晶硅片 2.5 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参照 InfoLink Consulting 最新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测算,预计 2023 年
销售金额为 53.77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47.58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签订单晶方棒、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单晶方棒、单晶硅片,预计 2023 年销售单晶方棒数量为 1
万吨及单晶硅片数量为 2.5 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赢洲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蔡旭
注册资本:160,149.9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硅片、太阳能发电应用系统、太阳能电站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合同对方阿特斯洛阳为 Canadian Solar Inc(美股上市)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Canadian Solar Inc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总
额 73.88 亿美元,净资产 21.26 亿美元,营业收入 52.77 亿美元,净利润 1.10
亿美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买方: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
卖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 2023 年销售
单晶方棒 1 万吨及单晶硅片 2.5 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参照 InfoLink
Consulting 最新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测算,预计 2023 年销售金额为 53.77 亿
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如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责任;如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责任。
2、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买卖双方于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的单个月度
结束之日未能完成当月保底供应采购量的,买卖方同意就当月未完成保底量的部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任何一方违约或先期违约等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的逾期履行本合同义务,另一方就逾期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4、卖方必须保证该产品是自己原厂生产,没有经过买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把该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果卖方违约应该赔偿给买方相应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均
应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3 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若后续按照合同的约定产生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3 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产品规格产生波动,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如对方减少采购数量,需按差额量承担违约责任。如确实发生采购数量不及合同的事项,该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按原定合同执行产生的收益。由此,公司执行本合同实际能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四)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为参照 InfoLink Consulting 最新公布的价格及市
场价格测算,实际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异进行调整,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