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7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7 号”文核准,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1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10 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07,41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585,594.0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564,405.94 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ZA16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 截止日 存储
金额 余额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84010078801000000499 161,860,200.00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 8110501014101208638 54,454,300.00 8,843.82 活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0401210000000769 416,249,900.00 — 活期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10655001040688687 305,872,458.17 — 活期注
合计 938,436,858.17 8,843.82
注:账户已销户。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核准,于 2020年 6 月 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66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66,5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64,622.6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4,535,377.36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 截止日 存储
金额 余额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84010078801700001076 356,700,000.00 — 活期注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10655001040235729 150,000,000.00 — 活期注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0401290000001091 150,000,000.00 — 活期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 49010078801400001361 478,153.93 活期
华夏银行包头分行 14650000000759934 6,549,192.87 活期
合 计 656,700,000.00 7,027,346.80
注:账户已销户。
(三)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07 号”文核准,于 2021
年 2 月 1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90.076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3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53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773,491.28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6,226,461.72 元。
截止 2021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 截止日 存储
金额 余额 方式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510902427110605 600,000,000.00 131,496,054.97 活期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0401240000001282 550,000,000.00 1,005,389.88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84010078801100001264 650,000,000.00 84,172,928.48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39920188000657086 427,999,953.00 6,050,636.80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10655001040237220 400,000,000.00 724,428.63 活期
宁波银行无锡洛社支行 78150122000034683 350,000,000.00 25,811,044.77 活期
合 计 2,977,999,953.00 249,260,483.53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1)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6,782.21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包头年产 5GW 单晶硅拉晶生产(一期)项目”的建设;(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1,324.71 万元(具
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19 年 1 月 14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531,989.7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531,989.72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15 号)。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划转了上述
募集资金。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20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