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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85:上机数控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8

603185:上机数控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06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人数:由 70 人调整为 68 人

  ● 授予数量:由 199.8 万股调整为 196.5 万股

  2020 年 1 月 17 日,无锡上机数控股份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黄建康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权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另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事宜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99.8 万股调整为 196.5 万股;

  2、将预留权益数量由原 49.2 万股调整为 49 万股;

  3、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由原 70 名调整为 68 名。

  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王进昌      副总经理        3.00            1.22%            0.02%

  季富华      副总经理        3.00            1.22%            0.02%

  庄柯杰    董事会秘书        3.00            1.22%            0.02%

    王泳      财务总监        3.00            1.22%            0.02%

      核心骨干员工            184.50            75.15%            1.05%

    (含子公司,64 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49.00            19.96%            0.28%

          合计                245.50            100%            1.39%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权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另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事宜进行了调整。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99.8 万股调整为 196.5 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原 49.2 万股调整为 49 万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由原 70 名调整为 68 名。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权益事宜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关于调整的意见

  本次授予的调整系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致。本次调整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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