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107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不超过 249.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40.00 万股的 1.41%,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 199.8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24%,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40.00 万股的 1.13%,预留 49.20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7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40.00 万股的 0.2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8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64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建良
主营业务:数控机床、通用机床、自动化控制设备、检测设备、金属结构件、机床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加工;数控软件的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杨建良、杭虹、李晓
东、杨昊,独立董事刘志庆、黄建康、赵俊武。
2、监事会构成公司
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杭岳彪、监事陈念淮、职
工代表监事朱永忠。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分别是:杨建良、李晓东、王进昌、董锡兴、
季富华、庄柯杰、王泳。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总资产 1,746,003,227.49 870,614,685.56 475,737,391.36
净资产 1,542,376,808.15 479,635,956.31 340,264,528.89
营业收入 684,124,612.26 633,025,308.87 297,520,16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811,445.90 189,371,427.42 51,167,97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97,892,829.72 186,974,290.54 51,054,084.76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52 1.43 0.39
扣非每股收益(元) 1.50 1.41 0.39
每股净资产(元) 12.24 5.08 3.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8 46.67 16.31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不超过 249.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7,640.00 万股的 1.41%,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 199.80 万份,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24%,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640.00 万股的 1.13%,预留 49.2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9.7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40.00 万股的 0.28%。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均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0 人,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进昌 副总经理 3.00 1.20% 0.02%
季富华 副总经理 3.00 1.20% 0.02%
庄柯杰 董事会秘书 3.00 1.20% 0.02%
王泳 财务总监 3.00 1.20% 0.02%
核心骨干员工(含子公司 187.80 75.42% 1.06%
,66 人)
预留 49.20 19.76% 0.28%
合计 249.00 100.00% 1.4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和依据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2.05 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4.08 元的 50%,为每股 12.04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3.54 元的 50%,为每股 11.77 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12.05 元,约为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50.04%。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和依据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七、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