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2-05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000 万元。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超过 12 个月。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
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
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剩余 85,141,255.90 元(包含累积产
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等),其中 6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
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归还原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2-053 关
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25,141,255.90 元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资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 中信银行苏州 8112001013000359121 24,052,380.73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吴中支行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江苏银行苏州 30010188000187602 150,691.41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江支行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交通银行苏州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 325604000018150500619 573,159.70
开发区支行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宁波银行苏州 75100122000107039 365,024.06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城支行
合 计 25,141,255.9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累计投资额
1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 12,000.00 7,675.58
目
2 年加工 1000 万平方米改 7,000.00 7,002.31
性沥青防水卷材等项目
3 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 2,037.96 989.25
程服务建设项目
4 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 1,894.50 889.71
系统建设项目
5 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 2,059.92 1,119.60
中心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1.23
合计 25,992.38 18,677.6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建研院本次拟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并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同时,建研院依法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拟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