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研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7号”文核准,建研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2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3,839.62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4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建研院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剩余 139,203,887.31 元(包含累积产
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等), 其中 6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9,203,887.31 元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资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户 2021年 6月 30日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8112001013200358279 -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心有限公司 8112001013000359121 56,739,935.9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89010078801800000181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30010188000187602 1,057,104.12
账户名称 资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户 2021年 6月 30日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交通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
股份有限公司 业开发区支行 325604000018150500619 18,463.5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宁波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75100122000107039 21,388,383.72
合计 79,203,887.3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累计投资额
1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 12,000.00 5,126.38
2 年加工 1000 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项目 7,000.00 7,002.32
3 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程服务建设项目 2,037.96 -
4 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894.50 98.34
5 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 2,059.92 -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1.23
合计 25,992.38 13,228.26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228.26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年 10 月 20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建研院本次拟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并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同时,建研院依法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拟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