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8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拟激励人员中有 1 人已离职,根据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人员条
件。基于以上原因,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及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人员 191 人,首次授予的票
期权数量为 702 万股。
调整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91 人) 702.00 87.75 1.68
预留 98.00 12.25 0.24
合计 800.00 100.00 1.92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数的 10%。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原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的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述调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核实,审核意见如下: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认购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以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激励考核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考核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