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小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凭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 1,560,323,962.22 1,664,695,482.80 -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97,304,665.72 1,287,063,711.49 0.80
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9,623,327.16 -28,312,584.97
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0,354,354.86 106,893,114.84 3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508,502.64 2,224,014.85 327.5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651,606.46 310,479.53 2,364.45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74 0.23 增加 0.51 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590,786.43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972,823.45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6,407.96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9,088.51
所得税影响额 -521,217.23
合计 1,856,896.1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0,55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数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量
吴小翔 22,056,978 7.39 无 境内自然
人
黄春生 18,644,893 6.25 无 境内自然
人
吴其超 18,459,052 6.19 无 境内自然
人
王惠明 17,254,893 5.78 无 境内自然
人
阮寿国 14,802,936 4.96 无 境内自然
人
冯国宝 10,012,121 3.36 7,509,090 无 境内自然
人
富荣基金-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富荣 4,980,343 1.67 无 其他
长赢3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钱晴芳 4,525,587 1.52 无 境内自然
人
顾小平 3,331,423 1.12 无 境内自然
人
丁整伟 3,325,828 1.12 2,494,371 无 境内自然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吴小翔 22,056,978 人民币普通股 22,056,978
黄春生 18,644,893 人民币普通股 18,644,893
吴其超 18,459,052 人民币普通股 18,459,052
王惠明 17,254,893 人民币普通股 17,254,893
阮寿国 14,802,936 人民币普通股 14,802,936
富荣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80,343 人民币普通股 4,980,343
-富荣长赢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钱晴芳 4,525,587 人民币普通股 4,525,587
顾小平 3,331,423 人民币普通股 3,331,423
李东平 2,999,338 人民币普通股 2,999,338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 2,630,412 人民币普通股 2,630,412
富斯多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吴小翔、王惠明、黄春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
明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