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183 沪市 建研院


首页 公告 603183:建研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603183:建研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603183:建研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以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
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
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9,150,296.49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 元。上述资
金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
10,000,000.00 元(含税)后,剩余 189,150,296.49 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