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2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6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数
8,800万股的1.5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时间:2017年9月5日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
主营业务: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建筑材料及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的研发、销售。
董事会构成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8名成员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小翔 董事长
2 王惠明 董事
3 吴其超 董事
4 黄春生 董事
5 赵强 董事
6 王则斌 独立董事
7 顾建平 独立董事
8 王中杰 独立董事
监事会构成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健 监事会主席
2 李东平 监事
3 顾小平 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小翔 总经理
2 王惠明 副总经理
3 吴其超 副总经理
4 黄春生 副总经理
5 钱晴芳 董事会秘书
6 任凭 财务总监
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总资产 841,756,680.74 510,948,649.84 445,342,681.98
净资产 646,011,165.79 328,645,322.70 273,671,65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5,975,355.74 54,973,671.85 41,609,996.89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8,832,142.48 51,996,200.14 39,081,828.48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0.92 0.83 0.68
每股净资产 7.34 4.98 4.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5.68% 18.17% 18.12%
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标的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授予限制性股票136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8,800万股的1.55%。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确认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7人,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
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公司在职职工人数的4.55%。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已签署劳动合同。
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参与本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及直系亲属。
(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权益数量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占目前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136 100.00% 1.55%
术(业务)人员
合计 136 100.00% 1.55%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数的10%。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87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18.8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
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5.25元的
50%,为每股17.63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7.73元
的50%,为每股18.87元。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
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1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2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3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获授权益、解除限售或行权的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