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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82 沪市 嘉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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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嘉华股份关于参与公开竞拍购买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公开竞拍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的公开挂牌竞拍,标的资产转让底价为 23,930.41 万元,具体竞拍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参与竞拍及后续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若最终竞拍成交确认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拍事项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竞拍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名称为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
  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山东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 23,930.41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公开竞拍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竞拍购买资产事项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负责参与竞拍及后续协议签订、资产交接等相关事宜,本次竞拍的转
  让底价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若最终竞拍成交确认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转让方名称: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甘泉路北段热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杨增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由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委托至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方以相关合同签署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名称为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包含主厂房、蒸汽管网、3#机组(锅炉.发电)等设备,以上资产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甘泉路北段热电厂院内。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其中 3#机组(锅炉.发电)抵押给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解押手续,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办理解押手续,其余
资产无抵押。该房屋存在合法有效租赁,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20 日止。

  (二)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标的资产由聊城华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评估结果为 23,930.407248 万元,已向莘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局予以备案。

  (三)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 7,500 万元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15 个自然日。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蒸汽和电力,能源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大,公司本次参加竞拍购买资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统筹能源供应与生产计划协同,为长期稳定经营奠定了基础。本次交易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竞拍事项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竞拍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