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或动产抵押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具体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结束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且公司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融资事
宜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业务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签署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及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预计额度内办理授信业务,若需公司关联人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