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1 证券简称: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绍兴多银多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多银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新荣及
马夏坤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59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多银多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 9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900,000 股公司股份;于本
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00,000 股公司
股份。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新荣、马夏坤拟于本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分别不超过 3,000,000 股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000,000 股
多银多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0,600,000 10.00%
其他方式取得:20,600,000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IPO 前取得:9,800,000 股
王新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590,000 5.07%
其他方式取得:10,790,000 股
人员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IPO 前取得:9,800,000 股
马夏坤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590,000 5.07%
其他方式取得:10,790,000 股
人员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多银多系实际控制人王
王伟松 79,170,000 19.50%
伟松、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多银多系实际控制人王
马荣芬 14,210,000 3.50%
第一组 伟松、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浙江皇马控股集团有限 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王伟
40,600,000 10.00%
公司 松、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绍兴世荣宝盛投资管理 系同一实际控制人马荣
30,450,000 7.5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芬控制的企业
合计 164,430,000 40.5%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19/12/23~ 2019 年 12 月
王新荣 1,200,000 0.429% 15.74-15.74
2019/12/23 18 日
2019/12/23~ 2019 年 12 月
马夏坤 1,200,000 0.429% 15.74-15.74
2019/12/23 18 日
注:减持比例以当时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过:8,100,000 股 2020/11/16
多银多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10,000,000 股 2.47%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2/13
过:1,900,000 股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0/10/29 个人资金
王新荣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3,000,000 股 0.74% 过:3,000,000 股 ~2021/1/26 需求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0/10/29 个人资金
马夏坤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3,000,000 股 0.74% 过:3,000,000 股 ~2021/1/26 需求
注:多银多所示竞价交易时间为其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区间,大宗交易减持时间应为于本
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即 2020/10/29~2021/1/26;王新荣、马夏坤所示竞价交易
时间为其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区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多银多承诺:
(1)本企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5%。
(3)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4)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
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企业将继
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
王新荣、马夏坤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除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需要本人公开发售部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