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1 证券简称:皇马科技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5 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骨干员工。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 250.006 万股,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48
万元。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款项来源于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途径。
4、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8 元/股,即公司回购股份均价(14.57 元/股)的 54.91%。
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10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5
第二章 总 则...... 6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 7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8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 10
第六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2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 13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20
第九章 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2
第十章 持股计划的披露信息 ...... 23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24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皇马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皇马科技股票 指 皇马科技普通股股票,即皇马科技A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指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皇马科技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和持有的
皇马科技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
《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 总 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具体依据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骨干员工。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35 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骨干员工,具体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如下:
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
序号 持有人 任职情况 比例
份额数量(万份)
1 王马济世 董事 112.048 5.60%
2 公司骨干员工(不超过34人) 1,888 94.40%
合计 2,000.048 100%
注:持有人的最终人数及比例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全部参加对象均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聘请的律师对参与对象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亦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资。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 2,000.048 万元。以“份”为分配单位,每份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000.048 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8 元/股,即公司回购股份均价(14.57 元/股)的 54.91%。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公司于 2019 年 2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等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为用于后续股权激
励计划。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500,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3%,成交最高价为 15.5 元/股,成交
最低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