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05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82.78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
的 1.83%
2022 年 1 月 17 日,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
定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282.78万份,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5,438.2664万股的1.83%。
(三)首次授予人数:124 人。
(四)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27.47 元/份。
(五)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朱灵 副总裁、财务总监 12.32 4.11% 0.08%
2 陈建波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32 4.11% 0.08%
3 王永辉 副总裁 9.90 3.30% 0.06%
4 李子飞 总裁助理 9.90 3.30%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20 人) 238.34 79.45% 1.54%
预留 17.22 5.74% 0.11%
合计 300.00 100.00% 1.9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20%;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44%。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 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用该
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了测算,总价值 2342.83 万元。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35.42 元/股(2022 年 1 月 17 日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13.62%、17.4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的
波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