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证券代码:603180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1 月
目 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4
三、基本假设 ......5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6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6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9
七、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9
八、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0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10
十、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一)备查文件 ......11
(二)咨询方式 ......11
一、释义
1. 金牌厨柜、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指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本激励计划:指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3. 股票期权、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5. 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6. 等待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7. 行权: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激
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8.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9. 行权价格:指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10. 行权条件: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
件。
11. 授权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12.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公司章程》:指《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元:指人民币元。
二、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金牌厨柜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金牌厨柜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金牌厨柜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82.78 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金牌厨柜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2年 1 月 17日。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82.78万份。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4人。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27.47元。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
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
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朱灵 副总裁、财务总监 12.32 4.11% 0.08%
2 陈建波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32 4.11% 0.08%
3 王永辉 副总裁 9.90 3.30% 0.06%
4 李子飞 总裁助理 9.90 3.30%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20 人) 238.34 79.45% 1.54%
预留 17.22 5.74% 0.11%
合计 300.00 100.00% 1.9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20%;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