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1-080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3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5,438.2664 万股的 1.94%,其中首次授予 282.7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的 1.83%,预留 17.2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7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创立于 1999 年,是国内领先高端整体厨柜、定制及智能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整体厨柜、定制及智能家居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整体服务。公司是全国工商联家具厨柜专委会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整体厨房分会会长单位,拥有国家认定“厨房工业设计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连续 9 年蝉联“中国房地产 500 强首选厨柜品牌”。
(二)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639,838,958.16 2,125,444,791.62 24.20% 1,701,677,97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652,401.61 242,496,668.92 20.68% 210,190,54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7,338,174.11 197,751,921.59 20.02% 161,723,462.2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3,089,121.37 402,125,219.51 67.38% 325,384,359.32
本期比上年同期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25,803,909.99 1,210,907,141.16 50.78% 982,699,565.30
总资产 3,485,802,782.09 2,676,157,605.54 30.25% 1,853,448,529.49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12 2.61 19.54% 2.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08 2.61 18.01% 2.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2.53 2.13 18.78% 1.73
(元/股)
减少 1.64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8 22.92 22.65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 1.43 个百分
17.26 18.69 17.43
产收益率(%) 点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
郭星,独立董事章颖薇、余明阳、崔丽丽。
2、监事会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王红英、王秀芬、陈振录。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潘孝贞、朱灵、陈建波、王永辉、李子飞、
贾斌。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3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的 1.94%,其中首次授予 282.78 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的 1.83%,预留 17.22 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74%。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24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
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