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编号:2017-07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00.00万
股的0.9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住所地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主要专注于整体厨柜行业,专业从事整体厨柜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整体服务。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098,888,659.84 783,511,108.22 686,205,873.89
净利润 96,223,133.74 47,262,506.85 39,285,14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225,330.27 47,337,639.93 40,027,558.92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资产总额 833,968,319.55 755,233,416.99 531,757,239.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3,635,794.45 200,809,209.50 161,462,820.02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2 0.95 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4 26.33 27.90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温建怀,副董事长潘孝贞,
董事温建北,独立董事杨文斌、李卫东、孔丰。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郑建榕、监事陈振录、
职工代表监事王红英。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分别是:总经理潘孝贞,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灵,董事会秘书陈建波,总经理助理王永辉、李子飞,生产制造中心总监贾斌。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基于长效激励机制的持续性原则,本激励计划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择机推出合适的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00.00万股的0.90%。其中首次授予50.0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00.00万股的0.75%;预留10.0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00.00万股的0.1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
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朱灵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2380 3.73% 0.03%
2 陈建波 董事会秘书 29843 4.97% 0.04%
3 王永辉 总经理助理 29843 4.97% 0.04%
4 李子飞 总经理助理 12435 2.07% 0.02%
5 贾斌 生产制造中心总监 17408 2.90%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53人) 388091 64.68% 0.58%
预留 100000 16.67% 0.15%
合计 600000 100.00% 0.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3.63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3.6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27.25元的50%,为每股63.63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21.33元的50%,为每股60.67元。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24
个月、36个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24个
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