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2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8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唐美华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45,42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3,748,47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
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7,496,953 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接到唐美华女士的通知,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唐
美华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235,600 股,减持比例为 2.99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745,600 股,减持比例为 0.999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490,000
股,减持比例为 1.9981%。唐美华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唐美华 5%以下股东 18,200,000 4.86% IPO 前取得:10,0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8,2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唐美华 18,200,000 4.86% 唐志华姐姐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97,810,440 26.09% 控股股东
唐志华 41,544,200 11.08% 实际控制人
合计 157,554,640 42.0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情况 数量(股) 比例
(元/股)
唐美华 11,235,600 2.9974% 2021/12/10~ 集中竞价 29.86- 418,165,347.67 已完成 6,964,400 1.86%
2022/3/9 交易、大 48.99
宗交易
注:1、唐美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为 2021/12/10~2022/3/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为 2022/1/17~2022/3/8。
2、唐美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745,600 股,减持比例为 0.999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490,000 股,减持比
例为 1.9981%。(分项减持比例之和与表中合计减持比例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