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新泉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新泉股份已披露的公开增发 A 股股票事项除外)、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对《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新泉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新泉股份已披露的公开增发 A 股股票事项除外)、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唐敖齐 唐志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