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2020 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司(含 A、B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 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业
服务
2021 年:签署大博医疗、沃尔德
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 方国华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11 年
2020 年:签署大博医疗、沃尔德
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横店东磁、大立
科技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
报告。
2021 年:签署大博医疗、沃尔德
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大博医疗、沃尔德
方国华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11 年 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横店东磁、大立
签字注册会计
科技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
师
报告。
2021 年:签署德创环保 2020 年
度审计报告;
祝琪梅 2013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20 年:签署德创环保、沃尔
德等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长缆电工等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 2020 年:签署长缆电工等 2019
黄源源 2000 年 2000 年 2011 年 2019 年
人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长沙银行等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元(含税),
合计审计费用人民币 98 万元(含税),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2022 年度
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