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 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补充工程施工
业务运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7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11,135.6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200.71 万元,同时将募集资金中“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 11,135.68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3895 号文《关于同意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66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本公司实际
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66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32.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696.5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35.68 万元,其中人民币 11,135.68 万元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人民币 3,000.00 万元用于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6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8,472.00 3,000.00
2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48,457.09 11,602.20
合计 56,929.09 14,602.20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456.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3,000.00 456.37
2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11,135.68 -
合计 14,135.68 456.37
(二)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696.52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 3,200.00 万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
币 2,496.5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为人民币 744.34 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3,350.00 150.00 15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92.45 509.43 509.43
3 律师费用 514.15 84.91 84.91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488.68 - -
露费用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1.24 - -
合 计 5,696.52 744.34 744.34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7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2]100Z0002号专项鉴证报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7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将募集资金中“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 11,135.68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100Z0002 号专项鉴证报告,经审核认为:汇通集团《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通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汇通集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汇通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及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100Z000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71万元,同时,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
营需要将募集资金中“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11,135.6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00Z0002号)
(五)《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