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杭
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2,740,756.9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