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福斯达”)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
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等。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金融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
收益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二)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品种和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拟投资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筛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时建立台账,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动向,及时控制风险。同时,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斯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福斯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